湖南师范大学简介及招生就业情况
学校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占地面积143.34万平方米,主校区西偎麓山,东濒湘江,风光秀丽,是全国绿化“400佳”单位之一。
学校现有22个学院(含独立学院——树达学院),3个教学部,71个本科专业,覆盖文、史、哲、教、理、管、经等10个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7个“十五”“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和18个“十一五”省级重点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中国语言文学和历史学两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湖南师范大学中心等1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培训和科研基地;拥有蛋白质组学与发育生物学、化学生物学与中药分析等2个省部共建实验室以及蛋白质化学与鱼类发育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学校现有教师1515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4人,“芙蓉学者”特聘教授6人,教授349人,副教授531人。学校设有“潇湘学者”特聘教授岗位,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高级人才。学校先后同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积极引进人才、智力和资金,开展科研合作。学校图书馆藏书317余万册,其中线装古籍20余万册。学校设有出版社,主办12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5种。
建校以来,已为国家输送了20多万人各类人才,培养了一大批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校友遍布海内外。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311人,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面对未来的召唤,湖南师范大学秉承“仁爱精勤”的优良传统,遵循立足湖南、服务全国、走向世界、注重内涵、强化特色、跻身一流的基本发展理念,正朝具有教师教育特色、国内一流、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综合型大学的目标奋力迈进!
录取规则:
1、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分类录取。
3、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省外投档比例执行当地投档控制办法,湖南省文、理科、职高对口类专业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05%,音乐、体育、美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服饰艺术表演等专业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3%。
4、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师范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湖南师范大学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相关科目成绩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5、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3:2:1:1:0),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6、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指定的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考生。
7、 对于享受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所规定的),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享受各种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所规定的),在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8、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并要求英语口试合格,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非英语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防班、公共事业管理(人武方向)只招男生,其它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要求。
9、 对于符合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且经我校项目专业水平测试认定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
10、 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省外考生,音乐、美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的考生中,先将招生计划的60%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然后再将招生计划的40%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二批分数线的80%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饰艺术表演方向)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1、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其运动水平须经我校专业项目水平测试认定,文化考试成绩应达到本省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
12、 国防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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