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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今秋投入154亿奖助学金 不排除民办学校

本主题由 啸对天下 于 2008-5-13 15:32 移动

国家今秋投入154亿奖助学金 不排除民办学校

据新华社北京7月2日电 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三项高校奖助学金制度的覆盖范围、申请办法和审核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
奖助学金制度“帮困又奖优”

    据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介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均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一年的学习,品学兼优的可以在二年级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过学校评审符合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高校二年级以上的本专科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是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经过学校评审,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赵路说,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具有资助强度大,覆盖范围广的特点。从今年秋季开学,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实施新的助学政策将投入154亿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从过去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增加到2000元。每年资助3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7倍;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资助5000元。每年有51万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获得资助,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10倍;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学生。


助学贷款仍未满足需要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2日表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高校在校学生总数的20%,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只占在校生的10%。发放工作仍然难以满足需要。

    赵路指出,国家要求全国所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开办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不把民办学校排除在外

    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将于今年秋季开学实施。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2日表示,国家奖助学金制度没有把民办学校排除在外。

    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三个文件均涵盖民办高校。

    赵路说,民办学校如何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在三个文件中均有原则性规定,如民办高校必须规范办学;民办高校举办者要按照一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到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收的学生如果要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必须符合申请条件等。

    他指出,民办学校具体如何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由各地负责制定具体办法。


勤工助学 每小时酬金不低于8元

    教育部、财政部日前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每人每月不得超过40个小时。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介绍说,目前,几乎所有高校都有专门负责勤工助学活动的机构。学生在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之余,可以申请并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参加校内外的勤工助学活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用于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校内勤工助学主要有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及实验室、校办产业、后勤服务、各项公益劳动岗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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