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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本主题由 啸对天下 于 2008-6-9 21:35 解除置顶

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考试是高校教学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既是考察学生知识与能力的主要方式,又是评价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基本手段。为了规范我院考试考务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做好期末各项考务工作,现将期末复习考试等有关事项安排如下,望各系(部)、有关部门和教学一线的教师,按照本意见的具体要求,互相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一、复习与考试时间安排

根据学院工作计划安排,本学期的考试课课程上至2008年6月22日(第16周周五),同时考查课程完成考核。2008年6月23日至29日(第17周)为全校考试时间,7月6日(第十八周)前完成考后材料整理归档,结束本学期工作;考试时间一般以120分钟计。上午安排两场,下午安排一场。考试时段统一安排为:

第一场   上午    8:00—10:00

第二场   上午    10:20—12:20

第三场   下午    14:30—16:30


各系(部)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考试考查形式组织命题及考试,不得私自改变考试形式,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考试形式,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将视其情节严重按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并处理。

二、考务的组织与管理

期末考试工作由教务处和各系(部)共同负责(考务组织机构及名单见附件1)。教务处负责制定文件、下发考试安排、制作考试考查科目一览表,考试过程中检查考务工作、巡视考场,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等。系(部)负责考试命题、审题(所有考试课程必须将考试题电子文档交教务处存档、备查),阅卷、成绩登录、做试卷分析及考务材料的归档上报等工作。试卷印制和分发由教务处完成。(各项工作进程要求见附件2)

三、考试命题、交题

教师命题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能够反映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深度和广度,着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技能水平,注意考核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生创新能力。各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拟出在内容、形式、难度和题量上份量相当的两套试题(包括评分标准、参考答案或答案要点),要求试卷与往年重复的题量,以及同一学期A、B卷的重复率应尽量降低,尤其不能出现题目完全相同的试卷。试题内容均全部制作在标准试卷上,并留足答题空间,试卷上标注页码,试题模板在校园网上下载。打印上交的试题及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均采用A4纸、5号宋体,除特殊情况外均使用规范简体字,试题中必须清楚的打印出使用年级及班级。各系(部)将试题及参考答案纸质收齐后放入统一的命题袋中(A、B卷及答案分装两袋),命题袋上必须写清课程名称并由命题教师签名。系(部)主任要从试题内容、题量、题型、难度等能否反映学生的能力水平以及卷面设计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密封,不合格的试卷应进行修改直至符合要求。系(部)将任课教师的试题电子文档在系(部)汇总后同命题袋一起送交教务处。各系(部)在报送各种考试材料时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间并尽量提前,不能拖后,并做到认真仔细、不出差错。

考试是教学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实行教考分离是评价教学效果和反馈教学信息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保证教学质量和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措施。本学期全校所有公共课课程实行教考分离。教考分离课程由基础部选派院内外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集体命题。命题应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试卷结构要求建议为:按题型分布,要有客观题和主观题;按内容分布,试题知识覆盖面应达80%;按难易度比例,建议易度题占50%、中等题占30%、难度题占20%;按能力要求比例,根据课程特点,可在识记20%、理解40%、应用40%比例间进行调整。凡参与命题工作的教师和有关人员,必须严守考试纪律,严防试题泄密,保证教考分离的严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否则,视其情节严重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考试结束后应重点进行分析、总结,并将教考分离课程的分析总结材料报送教务处。

考查课采用教务处提供的统一答题纸,并在第十六周结束考试。

四、考试请假手续的办理

学院在籍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因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或缓考手续,经系(部)和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请假或缓考。无故缺考、请假未准、考试后申请办理缓考手续者均按缺考认定。考试时每位考生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学生证丢失的学生须提前到系部办理证明,未通过考试资格审查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的工作

考试结束后,试卷统一交教务处考务办公室,由考务办公室分发至各系(部)组织教师阅卷。
为了保证成绩评定的客观公正性,有条件的课程考完试后阅卷采用集体评阅的方式,由系(部)做出统一安排。

考试、考查课程的计分标准和试卷评阅参照《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及《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条款执行,特别注意期末总评成绩应根据期末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必须要有依据,依据的原始材料随期末试卷等考务材料一并装订备查。同时,要求教师于该门课程考试结束的三日内将试卷阅完并将成绩登记表和所作试卷分析表一式三份交考试班级所在系(部)办公室。

各系(部)在考试后应及时整理考务材料,将本学期各专业班的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不及格学生名单及无故缺考并有舞弊现象的考场情况记录表分类整理后,一套交教务处,另一套留系(部)存档备查。教务处接收以上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7月6日上午12点以前。逾期未交,将全院通报批评并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各系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及时将学生本学期不及格课程门数达到学院学籍预警和应予退学的学生名单及处理意见报教务处,以便及时处理。各系应对期末考试中不及格门数较多、但尚未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给予学籍预警,督促其加强学习。

加强试卷分析工作。考试结束后,各系(部)应及时组织对试卷进行客观、认真的分析,对各科试卷的质量、科学性和批阅试卷的公正性、规范性与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分析与总结,提出对下一轮教育教学的改革建议,同时应将分析、检查结果在本单位通报并报教务处。

六、加强考务管理,加大考试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力度,促进学风建设

学院将从第十六周起采取多种方式,在全院开展“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教育活动,使学生们充分认识考试违纪作弊的危害性,自觉地拒绝、抵制考试作弊。学院在教务处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是81899735,希望师生们及时举报考试作弊行为,对考试作弊者形成强大舆论压力,在我院营造一种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文化氛围,促进良好学风和院风的形成,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学院考风考纪办公室在考试期间将加强巡视检查,持期末考试巡视记录单,随时检查各系(部)考务工作及考场情况,并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教务处将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及时向全院通报。各系(部)对在考试中违纪、作弊的学生,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其考试,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违纪事实和检查,由两名监考教师签字,当场确认,并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单》,由系主任签署意见后,24小时内将以上材料连同违纪、作弊证据报教务处。

同时对考试违纪、作弊者要在第一时间进行违纪、作弊事实的曝光,以警示将继续参加考试的学生。对考试违纪和作弊的学生按《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及《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院规定,担任监考工作的教师,必须履行学院《监考守则》,如实记录考场情况,不得私自改变监考课程和场次,对监考工作中不负责任、不能严格履行职责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将视其情节严重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附件:1. 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务组织机构

附件:2、各项考务工作进程表


                                                                                               教务处
                                                                                         二○○八年五月八日


附件及考试相关表格下载(点击论坛底部不同广告三次以上方可正常下载)

2008.7期末考试安排.doc (58.5 KB)

考试相关表格.rar (29.6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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